福建消费网

致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及广大消费者的倡议书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2 18:28:49    分享到:

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及广大消费者: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为,现向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及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杜绝非法改装、拼装、更换超标不合格零部件,积极落实生产、销售单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安全制度,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要清醒认识到非法加装、拼改装是违法犯罪行为,将被处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请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车辆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禁止购买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禁止提出更换大容量电池、拆改动电气线路、拆除限速装置等拆改电动自行车的非法要求;同时,请消费者勿随意对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雨篷等配件。

非法要求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是违法行为,非法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且会受到行政处罚并没收车辆;请全省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和广大消费者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携手共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市场环境。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2024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