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13日,中国人寿清流县支公司(以下简称:清流国寿)积极响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号召和部署,开展“从源头规范保险销售行为”活动,切实把金融消费者常态化教育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培训教育内容中,用实际行动提升金融消费者消保能力。 在营销早会上,清流国寿经理杨卫国向营销伙伴讲解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以及金融监管政策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并以一个从业保险人员和保险客户的双重身份,向参会的伙伴逐项解读了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权益。最后,宣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内容,提醒伙伴们如何立足自身销售前、销售中、销售后行为从诚信、细节入手,确保保险销售行为符合监管要求,在规定范围内更好地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人寿清流县支公司/林珍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