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2年10月8日,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民生领域“铁拳”集中行动中,现场查获被告人陈某水一家人销售的“一炮到天亮”“天天硬”等12种壮阳药品共计73盒。 经查,被告人陈某水多次到龙岩市新罗区某汽车站门口以每盒10元的价格非法购买“一炮到天亮”“天天硬”等12种壮阳药品。之后,伙同其妻子黄某云、儿子陈某汀等三人以每盒10元至25元不等的价格,在永定区乡镇农村墟天市场摆摊销售。经龙岩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鉴定,其中11种涉案药品含有“西地那非”化学药成分。经龙岩市市场监管局认定,涉案的11种物质既没有国家药品标准,也没有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但检出化学药成分,属于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药品,认定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因被告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永定区市场监管局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鉴于永定区陈某水、黄某云、陈某汀一家三口销售假药的行为触犯妨害药品管理罪,2024年3月7日,三人被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刑事判决。其中,陈某水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千元,黄某云、陈某汀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 永定区市场监管局业务股室负责人介绍道: “我国对药品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经营药品。含有‘西地那非’化学药成分的壮阳药,特别是中老年人服用后可能导致阴茎异常勃起、头痛头晕、永久性阳痿、损伤阴茎内部的肌肉组织,还可能导致部分人群血压下降、引起头昏脑涨,极易产生药品不良反应,严重危及农村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危害极大。司法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判处刑罚,体现了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决心。 (图为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现场 ) 为严厉打击药品非法经营行为,永定区市场监管局一方面加大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积极引导消费者到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契机,以“铁拳”行动为抓手,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风险防控,以“铁的”手腕、“实的”举措,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构建“药安乡村”新环境。同时,为打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力、孤军奋战的难题,还积极与公安、卫健、法院等部门加大协作配合,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建立部门之间“左右衔接,合力执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行刑衔接工作力度,确保打假打在“关键点”,案件办在“高质量”,共同守护群众的药械质量安全。(永定区市场监管局 谢易玲/阙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