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田世宏副局长带领总局调研组一行赴福清市信田车业有限公司调研,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黄水木局长、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陈宗胜局长、福清市政府吴永忠市长、林传烜副市长、福清市市场监管局陈茂华局长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福清市信田车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了解该企业执行《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5号)相关情况,着重查看企业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国家标准情况、电动自行车电池及充电器的安全控制情况。调研组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倾听相关工作人员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新技术规范的意见建议,对该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严格按标准技术规范生产的行为予以肯定。 田世宏副局长强调 一是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二是进一步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加大标准执行力度,引导和督促相关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生产,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有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