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致福建省电子商务平台、即时配送经营者的倡议书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4 09:23:05    分享到:

为进一步引导福建省电子商务平台、即时配送经营者依法依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网络市场环境,积极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电子商务平台、即时配送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提示:

一是落实平台主体责任

要切实落实平台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提升线上经营行为透明度。履行依法年报公示义务,强化信用共治。 网络餐饮平台要积极防止餐饮浪费,建立健全餐饮浪费自查制度、消费者信息反馈机制等。

二是规范网络促销行为

预先主动公示促销期限、促销方式和促销规则。严禁虚假宣传、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拒不发货或虚假发货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未取得拍卖许可不得以拍卖名义开展竞价促销活动。

三是加强广告内容审核

完善广告业务登记、审核、档案管理,重点规范医疗美容、明星代言等广告行为,有效拦截虚假违法广告。

四是抵制违法违规肉类产品、掺杂掺假和非法添加食品

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经营活动的检查监控,对涉及违法违规肉类产品、掺杂掺假和非法添加食品或信息及时采取警示、清理、下架等措施。

五是规范网销农资行为

细化线上销售农资管理制度规范,以农药、兽药、种子、农机等为重点农资品种,开展互联网农资经营违规信息清理,对违法违规商品及时采取警示、下架等措施。

六是履行燃气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经营活动的检查监控,对燃气具相关商品和服务信息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立即下架处理。

七是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

开展商品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做好违法违禁商品清查,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法违规使用少先队标识产品及信息的商品、“专供”“特供”“内供”“假证”“低压电工证”“高压电工证”等商品以及商品过度包装等行为。

八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

要补充完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销售规则,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

九是完善配送管理制度

即时配送经营者要科学设定配送时限、路线,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并对配送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十是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即时配送经营者要进一步完善配送合作商管理制度,发挥数据技术优势,改善算法设计,优化派单机制。合理设定骑手绩效考核规则,完善骑手沟通申诉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准备,强化风险防控。

十一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进一步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贯,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共同打造“放心消费在福建”品牌。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