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7月1日起执行!福建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有调整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7 09:36:43    分享到:

最新消息!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调整2024年

  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保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省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164元,下限4433元;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433元。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5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