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漳州市广告行业落实主体责任,日前,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一家媒体进行了约谈。约谈会上,通报了该媒体发布的广告内容未经审查、含有医疗技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媒体负责人针对通报指出的问题诚恳地接受批评和教育,承认在广告发布方面确实存在问题和不足,表示今后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把广告发布审核关,杜绝违法违规广告等行为的发生。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庄政江就规范广告发布提出要求: 一、广告要讲导向 广告发布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健康的思想导向、高尚的道德导向,杜绝低俗、媚俗、庸俗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二、开展自查自纠 要对照相关法规、规章开展自查工作,对发布的各类广告,特别是涉及民生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校外培训等广告要进行逐一审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在广告活动中加强自律,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严格广告审查 要落实广告审查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目“三审”制度,严把广告导向、内容、传送、播放等各个关口,切实做到播前审查、重播重审,确保广告播出导向正确。 四、加强内部管理 利用各类会议、继续教育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员工培训,提高对虚假违法广告危害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特别是督促广告经营团队严格落实《广告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开展广告经营业务。 下阶段,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广告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坚持齐抓共管,对违法违规发布广告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营造良好的广告发布经营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