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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杀舆情风险的提醒函 各餐饮服务单位: 近期,媒体曝光某消杀公司违规使用“敌敌畏”为连锁餐饮门店进行消杀作业的舆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深刻汲取教训,严防此类事件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店内消杀工作承担应有的审核与监督义务,不得以服务外包为由推卸管理责任。 二、从严把关资质核查。餐饮服务场所内允许使用的药剂,必须标签信息齐全且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无标签或分装药剂。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对合作的消杀服务公司的消杀资质、人员资质及所用药剂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规可靠。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餐饮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食品安全管理各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用餐安全、清洁、卫生,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开展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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