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专项中的专项、重点中的重点。五六月集中攻坚期已过,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现在到十月,我们要继续保持整治力度不减、工作节奏不变,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效,群众有感有得。”7月1日,宁德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黄琴在“局组”会商会上,点评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自重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乡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5月到6月取得初步成绩,10月底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要有一批典型案例”这一目标,在驻局纪检监察部门的同程监督下,聚焦整治重点任务,压实责任,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全力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至6月30日,全市210家中小学校(含高职)食堂、6家校外供餐单位全部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644家次,实现全覆盖;发现问题线索555条,查办案件116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较去年“点题整治”比增300%,罚没款18.9万元,没有发生任何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 及时部署 高位推动 成立重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实施方案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月28日、6月7日分别召开重点整治专项工作部署视频会议、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对整治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并列入今年市对县绩效考评食品安全满意率和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指标,高位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压力传导到位。 建立机制 压实责任 ![]() 建立并落实市市场监管局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工作协作的动态专题会商机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常态长效提升机制等“五项机制”。5月以来,已开展“局组”每周专题会商会6次,分析研判整治情况、整治形势,探讨研究对策。与市教育局召开重点整治督导会商会,进一步厘清校园食品安全职责,明确“学校(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等四方责任;建立信息互通合作机制,先后4次向市教育局报送全市学校食堂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监督抽检结果、督导检查通报、《提醒敦促函》等情况,推动重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督导督查 提升质效 ![]() 重点整治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局组”或单独或联合市教育局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抽查3次,并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参与,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个性风险隐患,综合运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等方式,将发现的43个问题,移交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并反馈,督导检查发现1家学校食堂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问题,已依法立案查处。部署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1298批次,其中复用餐饮具746批次,已完成样品检测115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率5.12%,依法对不合格样品进行核查处置。督促中小学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强化大宗食材食品安全管理,福鼎市、寿宁县、屏南县市场监管局完成大宗食材抽样7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 注重创新 源头防范 全省首创推出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人“每月一陪餐”举措,促进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宁德市校园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协作机制》《宁德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等文件,联合宁德市标准化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召开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团标宣贯培训会,指导校园食堂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有效执行校领导陪餐制度、有效落实日管控周排查,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布《公示预制菜使用信息倡议书》,要求学校使用预制菜必须公示信息。东侨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宁师二附小试点对供餐食品采取“抽检放行制度”,定期主动送检菜品汤品,经检验单位检测合格放行。 强化培训 促进共治 ![]() 紧抓全市设有食堂的中小学校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关键少数,推送通用培训课件,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培训。蕉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教育局组织全区中小学校长现场参观学校食堂后厨,切实提升其履职能力和自身风险防控能力。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落实“开门搞整治”要求,注重正面舆论宣传教育引导,强化多渠道、多角度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效果,促进社会共治共享。屏南县、寿宁县、柘荣县市场监管局发布校园食品安全“红黑榜”,福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案例警示和示范带动效应,促进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福鼎市、霞浦县、周宁县市场监管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一同走进学校食堂,零距离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全流程。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国全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时刻紧绷校园食品安全这根弦,在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同程监督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让监管跑到风险前,全力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实现“校园食安、社会心安”。(洪敏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