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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电梯安全“防护墙” 织密住宅小区“安全网”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3 01:11:38    分享到: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全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保质量水平,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住宅小区电梯运行质量“三合一”(“执法监察+技术检查+行业督查”)专项检查。

筑牢电梯安全“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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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三合一”专项检查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的特点,主要检查对象是群众投诉率高、故障发生率高和使用年限15年以上住宅小区电梯,邀请技术专家共同参与检查。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检查7个小区的39台电梯,涉及7家电梯维保单位,查处电梯案件1起。

织密住宅小区“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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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不惧烈日炎炎,现场对电梯运行质量进行详细的监督检查,包括电梯的主体结构、报警装置、应急保护装置以及维保合同、维保记录、定期检验情况等多项内容。对检查中存在的电梯安全隐患,立即督促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做好现场整改和隐患消除工作,同时坚决查处危害电梯安全运行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平稳运行。

撑起群众安全“守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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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维保单位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有效提升电梯安全运行质量,同时加大电梯安全宣传,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今年以来,为深化行风建设,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通过案件查办处置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现公布一例电梯典型案例:

案件名称:某电梯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案

基本案情:2024年6月26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多起投诉举报,联合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某小区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维保单位未按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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