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联合发文部署中小学校、幼儿园药品(含医疗器械)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多举措加强校园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用药安全。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基层药品监管执法交叉检查中发现,龙岩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遍存在规模小、用药少、药品管理水平低的情况,学校使用药械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启动部门联合风险会商机制,加强与市教育、卫健部门沟通联系,通报情况,分析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防范校园药品安全隐患发生。 一是明确分工,强化监督管理 围绕资格准入和药械安全监督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卫生室使用药械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负责督促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药械安全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健康知识、安全用药知识的科普宣传,配合做好学校卫生室诊疗和药械安全责任的落实与追究;卫健部门负责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卫生室资格准入和诊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二是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 制定《龙岩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卫生室药械安全管理自查重点》,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落实药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人员配备、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药品使用情况和开展诊疗活动等方面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并于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三是协同监管,推进长效管理 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健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结合今年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清规”行动和医疗领域日常监督检查,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对不符合卫生室设置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或配备使用药品和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药品安全情况开展督查指导。(王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