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纳入异常名录后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7月17日,企业主陈女士向晋安区市场监管局递交申请,首次应用免于实地核查政策当天便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陈女士:“实在是太便捷了,以为还要现场核查,没想移出速度这么快。”说起这次“失而复得”的经历,陈女士万分感慨。 啥情况?一起来看! 原来,陈女士是福州市成晓美品牌设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近日她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公司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向有关部门询问得知,之前她因经营需要从东二环泰禾搬到新店镇奥林匹克花园,但一时疏忽未办理住所变更登记,被标注为异常经营。 17日,办理完住所变更登记后,陈女士向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新店市场监管所提交申请材料,经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审批通过,当天公司便完成了信用修复。 经营异常名录是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并公示,向社会公众予以警示的制度,是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普遍的信用约束手段。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免于实地核查,是福州市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2条举措之一。根据规定,对首次仅因地址原因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申请移出地址异常名录的,可免于现场核查,实施便捷移出措施。该公司信用修复免于现场核查,为新规出台后晋安区首例。 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助其纾困减负,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持续简化信用修复审批效率,企业只要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消除社会不良影响,就可以完成信用修复,轻装出发。 实际上,像这样“失而复得”并非个例,企业失信会带来发票额度受限、无法办理信用贷款、日常经营受影响等负面影响,而信用修复是企业重获“信用牌照”消除不良影响的重要手段。 今年以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共移出经营名录194户次,解除异常标注3520户次,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户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