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泉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强化举措,打出监管“组合拳”,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 晋江市局 推行3个100%,创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一是100%摸排检查。对全市554家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采取“执法人员+技术专家”的方式,逐户摸排,确保每家企业都被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将监督抽检、执法现场教学和主体责任宣贯三者创新融合,通过岗位练兵的方式,提高现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100%快筛快检。联合监督抽检、承检单位专家,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快速检测,及时扣押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确保每一辆电动自行车都符合国家标准,有效遏制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的风险。三是100%宣贯引导。除了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宣贯会外,在执行电动自行车快筛快检的同时,执法人员与技术专家深入经营企业进行“一对一”再次宣贯,向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相关制度,提高他们的守法经营意识。 安溪县局 “增本领,强监管,创举措”,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一是增本领广普法,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专业人员作为带教老师,开展现场教学活动5场次,增强执法人员监管知识和检查技能。组织召开辖区电动自行车合法经营行政约谈会6场次,102家单位参与,督促所有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二是强监管严执法,监督抽检电动自行车整车2批次、相关配件7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联合公安交警、消防、属地乡镇等开展执法行动15场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598家次,查处案件36起,没收非法电动自行车101辆。三是创举措优服务,联系外送平台配送商,构建“四个一”管理机制,备案合规电动自行车379辆,签订安全承诺书379份,推动平台优化算法,平均为每份订单延长6分钟的配送时间,预防和减少配送员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联合县发改局敦促电力公司为小区开设转供电账户,推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执行电动居民合表电价,确保“价费分离”的惠民政策落地落实,目前已完成119个小区的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最高可降幅度33%,每个充电模组每年可为群众节约2080元。 鲤城区局 强化“三举措”,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和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严把质量安全关。共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检查电动车销售单位71家。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销售单位签订《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70余份,督促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经营主体配齐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履行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责任。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召开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及相关法规宣贯会,并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抽考,提升企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洛江区局 强化部门联动,“四举措”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一是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全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以及维修单位情况,建立并动态更新日常监管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严格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证照齐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擅自改装及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联合消防、公安、住建等职能部门开展夜间联合检查。今年来,共立案18件,扣押涉案车辆12辆。三是积极主动作为,针对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积极推动洛江区部分安置房小区老旧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目前100台已全部安装完成。四是加强消费维权,强化宣传引导。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行政约谈会,发放《销售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告知书》36份。 泉港区局 “三明三抓”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一是明底数,抓覆盖。结合前期摸排基础上对销售单位开展新一轮全覆盖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并实施动态监管,做到监管对象底数清、情况明,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二是明责任,抓监管。多次召开推进会,明确目标责任,具体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坚持“日查、夜查、暗查”,进一步纵深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落实落细。三是明重点,抓成效。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蓄电池、充电器等,是否存在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区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类违法案件11起,罚没款1.285万元,没收违法电动自行车11台。 德化县局 “五个一”举措,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成立“1”个工作专班,全速推进。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形成由分管县领导亲自督办,局主要领导一线协调的工作机制,全速推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二是健全“1”本监管台账,全面排查。动态开展摸底排查,不断完善监管台账。三是开展“1”系列行动,全力整治。通过联合执法、突击执法等方式,对销售企业、电商骑手等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管。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案件10起、责令整改10起,核查处置网络违法线索3条。四是健全“1”个治理机制,全线设防。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建立打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多方参与,联动治理”机制,实现案源信息实时共享,共筑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火墙”。发现并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线索5条,立案查处5件。五是打造“1”个宣贯矩阵,全员参与。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提示、标准宣贯等文章14则,曝光典型案例3起。 南安市局 “三个强化”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一是强化执法检查。全覆盖摸底排查,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自专项行动以来,共立案30起,罚没金额15.7万元。二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发布电动自行车风险提示、曝光电动自行车违法典型案例、印制禁止改装电动自行车宣传海报、召开约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依法依规经营。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积极联合消防、公安交警、交通、属地乡镇(街道),加大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的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依法从严打击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石狮市局 持续抓实抓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项行动。一是扩大宣贯覆盖面,联合石狮市交警大队召开警示培训会、行政指导会;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召开约谈会,对电动自行车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贯。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致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和消费者的一封信》等文章,营造守法、诚信、安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压实质量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配备“三类人员”,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关制度。组织对质量安全知识开展监督抽考,进一步加深销售单位法律法规知识及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联合石狮市交警大队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进行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10人次,检查销售单位208家次,立案查处24起,查扣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62辆。 台商区局 “四强化”推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一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组织各基层监管所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开展“回头看”,宣传“新国标”出台,加强提醒告诫,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了解并遵守国家标准,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禁经营不符合“新国标”的相关车辆和产品,切实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强化案件查办。全覆盖摸底严查,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立案查处9起。三是强化部门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检查5次,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紧密协作,有效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和力度。四是强化非标清理。新标准实施后,运用“部门联动+技术专家”模式,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认证标志、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违规情况,确保全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清除不符合国标电动自行车库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