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端午节来临之际,为有序规范和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连日来,福州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能,开展端午节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鼓楼区 一、聚焦重点场所 此次检查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为重点场所,执法人员对进货查验、贮存条件、外包装标签标识等情况逐一检查,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保证食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检查相关食品经营单位208家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粽子生产经营主体的产品随机抽检样10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 二、强化抽检力度 对节日期间百姓消费量大的粽子、肉类、糕点等节令热销食品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监督抽检,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截至目前,共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粽子生产经营主体的产品随机抽检样10批次,合格率100%。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采购无合法来源的热销食品。 台江区 一、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一方面,加强酒店高考房的监督检查,向酒店经营者发放提醒告诫函,检查明码标价落实情况,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确保价格平稳,保障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以商场超市、茶叶礼品店等场所销售的粽子、茶叶礼盒、高档酒等节令食品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度包装,是否做到明码标价,并对经营主体进行普法宣传。共出动执法人员38余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9余户,暂未发现存在过度包装和“天价”粽子的现象。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对粽子等节令食品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储存条件等关键环节是否落实到位,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68余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9家。 仓山区 一、现场检查 此次检查以辖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聚焦节日热销的粽子、粮油、酒类、肉类等节日特色食品,就各类食品及原辅料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贮存管理、标识标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过期变质粽子、“三无”食品流入市场。 ![]() 二、专项抽检 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粽子、食用油、饮料等“节日”食品为重点品种,实施监督抽检。本次专项抽检共10批次。 截至目前,此次节前食品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家次,其中肉制品生产企业2家次;检查农贸市场4家次,商超便利店34家次。 晋安区 一、食品货物检查 食品市场监管方面,执法人员本周深入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商超、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累计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家次、食品销售单位34家次、餐饮服务单位57家次,围绕粽子礼盒包装规范、肉制品质量安全及电子计价秤计量准确性等环节开展精细排查,现场发现并整改问题15个。 二、特种设备检查 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鼓山索道通讯电缆、固定绳索等关键部件进行安全核查,督促运营单位完成承载索锚固整改并加强恶劣天气监测;对光明港公园水滑梯缓冲区水位线、信号灯切换等防护措施开展逐项检查,要求严格落实设备“日周月”检制度与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检查期间,同步推动使用单位实行特种设备安全“晨会”制度,并纳入“日管控”工作体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此次行动累计出动监察人员20余人次,检查使用单位12家、设备30余台,隐患整改均实现闭环管理。 马尾区 一、靶向发力,织密粽子市场“监管网” 紧盯粽子市场,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进货渠道、保质期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三无”粽子。执法人员对25家次粽子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严查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同步核查食品检测报告,确保粽子来源可溯、质量可控,目前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抽检护航,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 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粽子等节日热销食品开展专项抽检,累计完成64批次样品检测;同步启动食品安全快检车“你送我检”便民服务,走进社区、商超开展5场现场检测,所有抽检结果均合格,并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公示,以“数据透明”消除群众疑虑。 三、精准施策,筑牢餐饮安全“防火墙” 聚焦旅游景区周边、连锁餐饮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通过实地检查后厨卫生、食品加工流程等,督促36家餐饮单位(含食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发放4份行政指导文书,并依法立案查处2起违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四、全面排查,拧紧特种设备“安全阀” 深入商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体检式”检查。累计出动32人次,检查2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同步排查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电线电缆等经营单位52家次,发现并整改6处安全隐患。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运行规范、人员持证上岗。 长乐区 一、节日热销食品检查 执法人员针对节日热销的粽子、酒水、饮料等食品,重点检查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等资质是否齐全有效,标签标识信息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哄抬价格、虚假促销、礼盒商品过度包装等情况,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端午节期间能够“粽”享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开心。 二、餐饮安全专项检查 针对节日期间餐饮消费增多的情况,执法人员聚焦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特色美食街、夜市、商圈等重点领域,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制作、操作场所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逐一逐项进行检查,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111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28家次,立案查处1起。 福清市 一、“严”字当头 以节令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大型商超、农贸(批发)市场以及商业街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检查区域,特别对社会关注的“天价”粽子、过度包装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 截至目前,抽检粽子10批次、随机采样肉类19个样品均合格;检查食药相关经营户548家次,责令整改问题7个,立案查处2起。 二、“实”字托底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重点特种设备进行动态监控,实行隐患销号管理,杜绝设备“带病”运行。目前已检查特种设备74台次,发现并消除隐患6处。 三、“细”字为要 针对端午节消费特点,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典型案例、节令食品选购、旅游消费警示、药品使用常识等方面的提示,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的值守保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月中旬至今,共受理投诉举报58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二十万元。 闽侯县 一、严把食品质量关,守护端午“舌尖安” 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围绕粽子、酒水类、散装食品等,严查经营户食品包装标签、储存环境、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情况。节前巡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60余家次,发现问题3个,均已完成整改。 二、强化价格监管力,维护市场“秩序稳” 密切关注粽子等节令商品价格波动,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商超、餐饮、住宿等行业明码标价情况,对包装层数超标、空隙率不合规的“豪华”粽子礼盒进行严厉查处,维护市场秩序。节前共出动50人次,检查商超、酒店等26家经营主体单位,暂未发现“天价”粽子等价格法律法规行为。 三、紧盯特种设备险,拧紧节日“安全阀” 聚焦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地毯式”安全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节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8家,提出整改意见17条。 连江县 一、高频巡查 加强重要时令节点过度包装治理监管执法,紧盯粽子、茶叶、酒类等重点节日商品,加大端午节市场巡查频次,及时全面排查和处理粽子销售中存在的过度包装等问题,5月21日至5月27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排查粽子生产企业1家,农贸市场粽子销售摊点15户,商户30户。 二、紧盯重点 聚焦高档酒楼、饭店等定制礼品商家,对成本占比低于15%(售价超100元)、包装层数超3层的盒装粽子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其中隐蔽性过度包装行为。累计检查茶叶销售店、高档酒类销售店30余户,暂未发现过度包装等违法问题。 三、广泛宣传 通过现场走访、当场普法的形式,遵循“三看三不要”口诀(看标签、观形态、察粽叶;拒购超3层包装、警惕高价礼盒、发现异常停食),引导理性消费,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整治过度包装的必要性。 闽清县 一、食品安全检查 重点突出检查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聚焦米、面、油、肉类、粽子等节日热销品,严查销售无标签标识、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严查食品进货来源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截至目前,已检查食品经营销售单位20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立案查处4起。 二、特种设备检查 重点检查超市、酒店等公共场所在用的电梯,全面加强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保障节日期间设备稳定运行。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 三、工业品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电瓷、成品油、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等生产销售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已检查生产销售企业1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 罗源县 一、食品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深入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经营主体,针对粽子、肉类、奶制品等节令食品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经营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索证索票,标识标签,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88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对15家旅游景区、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等重点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指导,重点查看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验和日常巡查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以危险化学品、建筑保温材料、消防产品、食品相关产品为重点,对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并督促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压紧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工业产品“两个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配齐质量安全人员,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守牢节日期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不断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老年人用品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等经营场所开展检查,聚焦经营中存在的虚假宣传、未明码标价、无证无照经营等突出问题,对排查到违法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同时通过加强消费警示,普及保健品相关知识,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 截至目前,共检查相关经营主体28家次,查处案件2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