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任务部署,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试点先行,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与保护,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涉及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打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登记快速通道,升级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平台,强化一键申报、批量登记;二是拓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运用范围,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聚焦赋能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等重点领域,打造产业数据价值化经典案例,提升试点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成立由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省级层面试点联合工作专班,强化统筹指导,推动试点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福建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通过加强部门协同、完善制度规则、培育服务生态,着力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知识产权理论、登记、运用、保护全链条体系,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为激发数据要素潜能、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