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含各开发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全市24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1家气瓶检验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工作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蔡鹏参加会议并讲话。 ![]() 会上,市局特种设备科传达了近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学习《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重要部门规章和标准的相关内容。同时通报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充装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基层监察机构与各充装单位代表围绕充装环节的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等内容,积极交流经验、分享做法。 杨蔡鹏副局长就如何做好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要夯实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气瓶检验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时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格遵循充装操作规程,加强设备巡检和员工管理培训,切实执行隐患排查制度,构筑坚实的安全防线。 二要落实监管职责,防范风险隐患。各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需明确自身职责所在,进一步提升监管意识,妥善处理服务与监管之间的平衡关系,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闭环管理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三要强化技术支撑,开展“阳光充装”。推进“阳光充装”“阳光检验”工作,持续深化完善升级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功能,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行为判别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异常情况实施精准监管,切实保障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