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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场监管公布四大电梯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莆田市场监管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01 17:34:23    分享到:

守护电梯安全,共建美好城市。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莆田市市场监管局现集中公布四大电梯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全市电梯使用、维保、检测单位以案为鉴,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典型案例一:福建莆田某电梯有限公司使用监督检验不合格电梯案

2025年2月25日,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仙游县某住宅楼的电梯进行检查。该住宅楼电梯的登记使用管理单位为福建莆田某电梯有限公司,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的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报告。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仙游县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3月14日予以立案调查。2025年6月10日,仙游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0元。

典型案例二:福州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电梯维护保养业务转包行为案

2025年3月,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湄洲岛分局移送的线索,依法对当事人将电梯维护保养业务转包给其他维护保养个人的行为进行核查,经核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3月与莆田市湄洲岛一民宿签定维护保养合同,为其使用的电梯免费维保一年。2024年7月,当事人公司的工作人员将该项电梯维保业务转包给莆田市另一家电梯维保公司维保人员,并支付维保费用共计2700元,当事人无违法所得。截止查获时,当事人已积极整改,2025年2月,该民宿所使用的电梯经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验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依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莆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典型案例三:莆田市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案

2025年4月,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岸分局移送的线索,依法对当事人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的行为进行核查,经核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负责维保的福建省某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的电梯存在保养单的维保日期与电梯维保公示卡上的日期不一致,保养单的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人员未签字确认,部分电梯超期半月未保养等违法行为。违法发生日期为2025年3月及4月两个月。2025年5月,该园区的电梯已整改完毕。当事人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违反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第六条、第七条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负责维保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处罚款人民币3.7万元。

典型案例四:江西某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检测案

2025年3月,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依法对当事人现场进行检查,在现场发现当事人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电梯检测工作,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涵江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经核查,当事人未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开展检测工作,检验员在对电梯进行检测中未按照TSGT7008-2023《电梯自行检测规则》中的基本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电梯检测。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电梯检测工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涵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5万元。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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