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福建)宣传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来源:福建省消委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0 01:33:48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的号召,进一步激发福建省消费市场活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福建省消委会计划开展“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福建)宣传活动。现就相关采购项目发布市场询价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资格要求

1、媒体运营经验:

具备丰富的媒体运营经验,熟悉媒体传播规律与市场动态,能够精准把握宣传方向与节奏。

2、团队实力:拥有专业的团队,在活动策划与执行方面经验丰富,成功策划并执行过三场以上省级大型宣传活动,其拍摄的影像获得省级或国家级以上奖项认可。并具备应对复杂项目的能力。

3、市场影响力与资源: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和公信力,拥有广泛的媒体资源和多元化的传播渠道,能够确保宣传效果最大化,有效扩大活动影响力。

4、技术能力:掌握与本次项目需求紧密相关的软件技术,能够满足线上线下拍摄取证需求,具备可靠的电子数据存证能力,保障项目资料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二、活动服务内容和要求

(详见附件)

三、预算经额

98000.00元(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

四、提交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填写完整的询价单。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寄送。

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请有意见参与询价且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于2025年8月22日18:00前与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系(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0591-87517209,邮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04号)。我会将根据投标情况以最低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1

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福建)宣传服务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福建)宣传落地活动。拟于9月中旬开展中消协金秋购物节(福建)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1、制作启动仪式各个环节大屏主视觉(领导致辞、启动仪式、环节篇章等整体包装)。

2、提供专业主持人、启动仪式装置、主题易拉宝若干、主题海报等。

二、精心制作两部高质量宣传视频,以影像为笔,凝聚社会共识、扩大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影响力。具体要求如下:

1、拍摄5分钟短视频一则。对省消委会原有的视频进行二次创作,增加新的内容。提炼关键事件,融入创新元素,展现新时代消费维权新风貌。确保画面精美,音效和谐,字幕精准,助力提升公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知。本视频将在“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福建)活动现场播放。

2、拍摄10分钟短视频一则。以福建省消委会成立40周年为时间轴,以全省消费维权工作大事记为市场带来的改变为切入点,梳理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40件事或人,以不同空间坐标,汇报40年来我省消费维权工作的成效。视频需涵盖从1985年消委会成立至今的重要里程碑,展示维权工作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变,反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不断创新与进步。此视频将在我会重要活动现场播放,如315、四十周年庆典活动等,并同步在省消委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发布。

三、宣传方面。

1、全程录制,并剪辑成精华版短视频(一则)供宣传。

2、在我省主流媒体上对金秋购物节落地活动进行报道。包括在福建电视台《福建新闻联播》、福建发布、海博TV、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官方网站等媒体重点栏目进行新闻报道。扩大传播范围,增强公众对“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附件2

image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