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5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典型案例。 福建福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酒精度不合格花雕酒案 2025年5月12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城乡接合部的福建福老酒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2024年8月6日共生产了150箱(12瓶/箱)闽越花雕(黄酒)(生产日期:2024-08-06,商标:鼓山,规格型号:600ml/瓶 酒精度:16.0%vol),并于2024年9月13日将1800瓶闽越花雕(黄酒),以每瓶4.6元的价格全部销售给福建泉州***贸易有限公司。涉案批次花雕酒经检验及复检,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和GB/T 13662-2018《黄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案货值金额828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540元。福建福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酒精度不合格花雕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没款3854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