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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行业合规指引》印发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01 11:44:04    分享到:

为规范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行业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泉州市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行业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资质管理、广告宣传、产品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维度,为美业经营划定 “红线” 与 “底线”,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指引》首次明确,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采用医学手段、是否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生活美容仅能提供皮肤清洁、保养等无创伤服务,严禁开展注射美容、激光治疗、纹眉洗文身等医疗项目,也不得使用射频治疗仪、超声刀、水光针等医疗器械;医疗美容机构则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核准诊疗科目分级开展项目,严禁超范围执业,从业人员不得在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在广告宣传方面,《指引》对两类机构 “区别管控”。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广告前,必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严禁宣传 “根治”“无效退款” 等诊疗效果,不得用患者、专家形象代言,更不能制造 “容貌焦虑”;生活美容机构则完全禁止发布医疗广告,不得使用 “顶级”“第一” 等绝对化用语,也不能暗示服务具有医疗效果。网络直播营销同样受限,严禁展示医疗美容操作过程、虚假 “种草”,机构需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资质信息。

产品使用安全是《指引》重点关注领域。医疗美容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须从合法渠道采购,留存进货记录,严禁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的产品,其中肉毒素等毒性药品需重点管理;生活美容机构仅可使用合规化妆品且须查验供货资质、中文标签,禁止将化妆品替代药品用于侵入性治疗。同时,两类机构均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杜绝 “低标高结”“虚假折扣” 等价格欺诈行为。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指引》要求机构主动告知服务内容、风险及价格,不得强制或诱导过度消费,同时妥善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可通过核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等,规避消费风险;如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 12315(市场监管领域)、12320(卫生健康领域)举报。

此次《指引》的出台,不仅为泉州美容行业经营主体提供了清晰的合规 “说明书”,也为消费者构筑了美丽安全 “防护网”。下一步,泉州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将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鼓励行业自律,推动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让市民 “美得放心、美得安心”。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泉州市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行业合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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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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