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王阿姨是一位保洁人员,近日,匆匆忙忙来到柜面要求查询名下保单账户里的钱是否被他人转出。后经了解,因王阿姨昨天接到自称“公安民警”的电话,对方称其银行卡涉嫌“洗钱犯罪”,需配合调查以证清白。为获取信任,骗子准确报出王阿姨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并发送伪造的“通缉令”。随后,对方以“远程协助调查”为由,诱导王阿姨下载屏幕共享软件,实时操控其手机,将银行卡内5万元存款转入“安全账户”。待王阿姨发现转账记录时,对方已失联。同时,柜面人员小吴再次提醒王阿姨应提高警惕切勿随意接听不明来电并发起手机屏幕共享,避免陷入骗局 。 【案例分析】 此类骗局利用公众对公检法机关的信任,通过三步实施诈骗: 1.制造恐慌:伪造“通缉令”“逮捕令”,谎称涉案需配合调查; 2.技术控制:诱导下载屏幕共享软件,窃取银行卡密码、验证码; 3.资金转移:以“安全账户”“资金核查”为由,要求立即转账。 【案例启示】 1.核实身份。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网络要求转账或共享屏幕,接到此类电话立即挂断,拨打110或反诈专线96110核实; 2.绝共享。屏幕共享功能会暴露所有操作,切勿向陌生人开启; 3.保护信息。不轻易透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验证码等敏感信息。 温馨提示:若已遭遇诈骗,请第一时间联系银行冻结账户,并报警留存证据。保险虽能提供风险保障,但防范意识才是第一道防线。(涵江国寿 陈碧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