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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酒店民宿收费“十标清”“十不得”指引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9-22 14:38:20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梳理形成本指引,供各酒店、民宿经营者参考使用。

酒店民宿收费“十标清”

一、收费标准要标清

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酒店大堂、民宿前台等醒目位置和官方网站、销售平台,通过价目表、价目册等方式,逐一标明各房型住宿费、客房用品收费、点餐服务费等收费单价和计价单位,确保收费标准清晰明了。

二、时节价格要标清

应标明平日、旺季、重要节假日等不同时段的收费标准,并标明平日、旺季、重要节假日的起止日期,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三、客房配置要标清

应标清不同户型的客房设施、用品、面积、朝向、景观、用餐、床型等配置情况,如“含双早、XX平方米、有窗、浴缸、海景、两米大床”等,让消费者明白各房型提供的相应服务。

四、超时收费要标清

应详细标明客房入住和退房时间,并标明超时收费标准,如“超时退房每小时加收XX元,超时X小时按1天收费”等,避免消费纠纷。

五、客房消费要标清

付费提供茶叶、方便面等商品和洗衣、送餐等服务的,应在客房消费价目表内,逐一标明商品价格、计价单位和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价方法,并明确标示免费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杜绝“隐性消费”。

六、延伸服务要标清

提供茶室、会议室、健身房、游泳池等延伸服务的,应分别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计价方法,让消费者全面知晓服务收费详情。

七、价格优惠要标清

在经营场所或网络平台以降价、打折、团购套餐等方式开展优惠促销活动的,应当如实标明优惠房型、优惠价格、优惠期限、优惠条件、使用限制等详细信息,真正让住客得实惠。

八、退款标准要标清

应详细标明消费者退订客房的退款标准,如“消费者距预订入住时间(当日XX时,下同)前XX天(含)以上要求退订的,予以全额退款;预订入住时间前XX天(含)以上、不足XX天的,按预收房费的XX%退款”等,确保退订公平公道。

九、停车收费要标清

提供停车服务的,应在酒店大堂和停车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停车收费标准,并标明停车费用减免方式,如“住客在前台登记车牌后即可享受免费停车”等,确保停车收费规范透明。

十、服务热线要标清

应在收费公示和各类服务协议中,标明收费单位服务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客人及时反映价格、服务等相关诉求,提升消费维权便捷性。

酒店民宿收费“十不得”

一、不得在公示的住宿收费、商品价格、服务收费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

二、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被褥、加床、退房等费用。

三、不得以低级房型套用高级房型收费,不得以平日时段价格套用旺季时段价格。

四、不得要求住客支付高于预订价格的房费,无正当理由不得取消客房预订。

五、不得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旅游旺季期间,坐地起价、跟风涨价、哄抬价格。

六、不得使用具有欺骗性、误导性的房型图片、视频等信息标示价格误导消费者。

七、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或采用无合法依据、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欺诈消费者。

八、不得通过临时增设使用限制等方式拒绝兑付团购房型套餐,变相多收住客费用。

九、不得擅自减少明码标价公示的房间配置、服务项目或降低服务标准。

十、不得违反预订约定拒绝消费者退订申请或不按约定的退款标准退费。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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