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投保意外险时,被问及“是否有未愈外伤”,他想起2年前打篮球扭伤过脚踝,虽已恢复但未完全根治,却认为“旧伤不影响”,未在告知栏填写。 3个月后,周先生因雨天路滑摔倒,脚踝旧伤复发住院,花费1.2万元,申请意外险理赔时被拒。保险公司称,其摔倒导致的伤情与未告知的“旧伤”直接相关,且投保时隐瞒伤情影响承保判断。周先生辩称“旧伤已好”,但无法提供复查证明,最终理赔申请被驳回。 【风险提示】 1. 投保任何保险(尤其意外险、健康险),对“既往伤、慢性病、手术史”等告知问题,需“明确回答”,不模糊表述“差不多好了”“记不清了”。 2. 不确定的身体状况,按“有”如实填写并补充说明(如“2年前扭伤已恢复,无复查异常”),避免因“主观判断不影响”隐瞒。 3. 告知时可同步留存病历、复查报告等证据,若后续理赔遇争议,可凭证据证明告知真实性,减少理赔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