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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肉制品综合治理成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肉制品质量安全问题,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现将2025年第二期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平潭某餐饮店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5年6月27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当事人以速冻调理牛脂肪鸭肉卷冒充肥牛作为食品原料,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的规定。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并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B-1一般情节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处以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80元;2.罚款3900元。合计罚没人民币4680元。 案例二:平潭某餐厅未按规定录入肉制品追溯信息案 2025年7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餐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录入肉制品追溯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法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下一步,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推进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如您发现或购买到假劣肉制品,可通过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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