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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榕城旅游热度持续攀升,酒店预订迎来高峰。据“去哪儿旅行”平台数据显示,福州春节假期酒店预订量已跻身全国前列。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民游客安心过节、舒心消费,全力护航“来福州·过福年”文旅品牌,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近年来执法实践与投诉热点,发布酒店住宿价格提醒告诫与消费提示: 以案为鉴:常见价格违法案件警示 (一)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福州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提供住宿服务时,未按规定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酒店标间等房型价格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明码标价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关键环节。经营者应当主动、全面公示价格信息,营造规范透明的消费环境。 (二)价格欺诈。福州市某酒店在抖音平台销售“开业特惠[3天2晚可拆分]高级大床/双床房任选”预售券时,标示价格为“¥208 ¥877 ”,未对划线价格含义或详细信息进行说明。该酒店自预售券上架起即采用价格比较的标价方式,期间从未以划线价877元实际成交过,也无法提供该划线价的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警示意义:划线价并非商家随意标注的营销噱头,必须有真实交易记录支撑。经营者应如实标示价格信息,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提醒告诫:共同守护市场价格秩序 郑重提醒全市各酒店住宿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重点做好以下事项: 1.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及线上销售页面的醒目位置,如实、清晰、规范公示客房类型、服务内容、附加项目及收费标准;销售商品的,须清晰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确保标示醒目、货签对位。 2.及时更新价格信息。商品及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第一时间更新价格公示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3.自觉规范促销行为。开展打折、减价等促销活动时,应当清晰标示活动规则、期限、适用范围及限制条件等信息,并真实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信息。严禁通过虚构原价、虚假折价或虚假价格比较等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4.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倡导各酒店住宿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服务品质、市场供需等因素,依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以公道的价格、优质的服务、良好的体验赢得消费者口碑,营造文明诚信的节日消费环境。 消费提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游客在预订酒店住宿服务时,注意以下事项: 1.细看价签信息。预订酒店时,请仔细查看线上平台展示的房型、价格、计价单位、附加服务及费用说明等内容;入住时,可主动核查酒店前台设置的明码标价公示牌,认真核对价格信息。 2.多方比对甄选。预订前,通过多个平台、多家酒店对比价格水平、服务内容与用户评价,优先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酒店及预订平台。下单前,完整查阅有关价格说明、适用条件、限制条款等内容,确认无误后再完成交易,避免因信息误读引发消费纠纷。 3.看清促销规则。面对各类打折、减价等促销活动时,保持理性判断,详细了解活动期限、适用范围、使用限制等规则,对于明显偏离市场正常价格区间的优惠活动,提高警惕、仔细核实,避免陷入虚假优惠陷阱。 4.留存消费凭证。预订及入住过程中,建议对订单页面、价格说明、支付记录、沟通记录等进行截图或拍照留存,妥善保管好订单信息、收费票据等凭证。如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春节是阖家团圆、欢度佳节的重要时刻,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既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也深刻影响城市整体形象与文明风貌。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节日期间酒店住宿行业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查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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