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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规定次数的护理可全额退款 警惕美容院"诚意金"套路

来源:海西晨报     发布时间:2026-03-27 02:25:13

美容院“诚意金”套路,你是否有所耳闻?某美容院声称,交上一笔诚意金,一年内完成规定次数的护理,诚意金即可全额退款。市民小乐(化名)如约完成了规定次数的护理,却在申请全额退款时碰了壁,无奈之下只好起诉了某美容院。日前,湖里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美容院全额退还“诚意金”。

  2024年5月,在伊某公司相关活动中,小乐抽到一张免费赠送36次护理的年卡,规则是支付5980元诚意金,一年内做完36次皮肤护理,即可全额退款。随后,双方签订了合同。但小乐开始到“伊某”加盟店做护理时,员工告知其“不适合该项目”,于是小乐又支付了2820元,将此前得到的年卡升级为“寡肽修复年卡”。2024年5月到2025年7月,小乐在“伊某”加盟店做完了36次护理。然而,当她按约定要求退还5980元诚意金时,商家却开始推诿。经确认,小乐当时支付5980元时,收款方为厦门市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小乐随即起诉了伊某公司和厦门市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要求退还5980元及后续升级补交的2820元。

  庭审中,伊某公司辩称,合同上的章并非其公司正式公章,且其只是招商加盟公司,各门店为独立加盟商,不应由其承担责任。厦门市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则未到庭应诉。

  湖里法院审理查明,伊某公司成立于2019年,厦门市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伊某公司持有厦门市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份,是其控股股东。结合签订合同过程、履约过程、伊某公司的成立时间及与实际收款公司的股权关系等,法院认定小乐是与伊某公司产生了合同关系。小乐已完成36次护理,退款条件已经达成。但对于补交的2820元,因不在原合同约定的诚意金范围内,且小乐未能举证证明该笔款项也属于相关活动,法院未予支持。最终,湖里法院判决伊某公司退还小乐诚意金5980元。

(海西晨报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湖法宣)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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