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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施行。其中一项“硬核”新规引发广泛关注:销售除散装熟食外的散装食品的经营者,可免于现场核查。这意味着事前审批转化为事中事后监管,在大幅提升办证效率的同时,也进一步压实了经营主体的责任。 新规落地第二天,福清市首张“免核”许可证诞生 4月2日,位于玉屏街道的“星发娱乐城”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申请。 按照以往规定,此类申请必须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现场核查环节,企业预计要到4月中旬才能正式开展新业务。 然而,此次情况截然不同。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审核后发现,该企业符合《细则》第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免于现场核查的规定,当场便为其颁发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缩短至少10个工作日! 拿到这张“新鲜出炉”的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难掩兴奋: 门店经营对我们来说是大事。以前光是等待现场核查,就得预留10个工作日。现在新规下来,符合条件的不用再等了,时间和成本都省下来了,今后业务调整也更方便、更灵活! 据悉,这是《细则》实施后,辖区首张适用免于现场核查条款发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止“快”,更是为了“活”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免于现场核查,本质上是以事中事后监管替代前置审批,从而提升审批时效。对经营者而言,这不仅能更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也有助于释放经营活力、提升竞争力。” 下一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新政落地为契机,持续优化便民举措,强化服务意识,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高效、有温度的政务服务。 小贴士:免于现场核查≠放松监管。经营者更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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