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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大力推进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整治,主动作为、尽职履责,办理了一批具有指导借鉴意义、社会反映较好的典型案例。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有效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现选取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地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请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市、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办案经验。同时,2026年“五一”假期将至,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并提醒广大游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选择正规旅行社提供服务,维护安宁祥和的节日旅游市场环境。 案例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5年12月,游客刘先生通过小红书反映其在厦旅游期间被司机推荐帆船出海和免税店等消费项目。经查,2025年12月28日,游客刘先生一行2人在门店向刘某报名参加当天的“环岛路、大嶝岛一日游”并交纳旅游费用。同日,刘某安排车辆搭载游客刘先生一行前往景点游玩。刘某在门店招徕并组织接待游客刘先生一行时未注册商事主体,也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刘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2月,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核查线索中发现漳州某旅游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招徕信息并于2025年7月26日组织开展“南靖土楼包车一日游”包价旅游活动。漳州某旅游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2026年4月,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漳州某旅游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杨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无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6年2月,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移送的问题线索,对当事人黄某某涉嫌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展开调查。经查,黄某某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于2026年2月在湄洲岛祖庙开展带团讲解并收取导游服务费,系初次违法,后主动退还导游服务费,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黄某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拒不改正案 2025年9月,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福建南安市某某旅行社涉嫌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拒不改正一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5年7月16日,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向当事人发出《关于福建南安市航空旅行社未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予以责令改正的函》,责令其于2025年8月17日18时前依法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截止责令改正期满,当事人仍未改正上述行为。该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吴某某在调查询问中表示该旅行社已不再经营旅行社业务,不愿补足质量保证金。截止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质量保证金账户金额显示为2万元人民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旅行社虚假宣传案 2025年6月,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平台监测到福州某旅行社分社发出“泰国大特价,99元曼谷+芭提雅6日游”电子海报宣传单,疑似该社涉嫌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执法人员对该分社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该公司负责人及员工均有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出99元泰国6日游宣传海报并以1114.23元价格招徕了一名游客,组织实施了泰国6日游行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该公司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114.23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分社负责人做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未按规定为出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全程陪同案 2025年5月,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线索对福建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为出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全程陪同一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组织2名旅游者参加“2025年4月13日-4月16日3天2晚巴厘岛专团”出境旅游,每人收取1400元团款,当事人为上述2名旅游者提供了旅游行程中的接机、用车、用餐、门票及住宿等包价旅游服务,并将上述包价旅游服务委托给印度尼西亚当地的旅行社提供;当事人在上述出境包价旅游团中未安排领队全程陪同旅游者。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分别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案的直接负责人黄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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