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是“中国金鱼之都”。8日,福州市海渔局发布《关于加快福州金鱼产业发展五条措施》,持续擦亮福州金鱼品牌。 支持养殖基地建设方面,明确新建或升级改造符合要求的金鱼养殖设施,水面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及以上,均按每平方米1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家主体年度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方面,支持有条件的经营主体打造集金鱼养殖、销售、饲料、装备、休闲、研学、文化馆等相关业态于一体的金鱼市场。对2026年起新建设的金鱼市场,综合楼宇(园区)面积、商户数量、运营情况等,给予一次性不高于100万元的奖励。 支持培育“福州金鱼”电商产业,拓宽线上销售渠道,对新增电商销售福州金鱼的主体分档奖励,年销售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可获2万元至7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产业长远发展离不开种质资源保护。新政策明确支持兰寿、琉金、狮头、蝶尾等传统品种和濒危品种的保护与选育,保障福州金鱼“基因库”。 在品牌宣传上,福州支持开展福州金鱼“中国农民丰收节”“神州行”“海丝行”“两岸行”“福州金鱼城市会客厅”及福州金鱼比赛等系列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场所固定展示项目,每缸每年奖励4万元,鼓励在公园、景区、街区开设金鱼主题门店,切实提升“福州金鱼”品牌知名度。 据悉,五条措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福州新闻网 记者 冯雪珠)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