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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放心消费单位? 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目的,通过提升自身消费环境的建设,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开展消费维权服务和消费教育活动,达到用优质商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安全、舒心和满意等需求的经营主体就是放心消费单位。 2、为什么要开展放心消费单位创建? 为推广消费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升消费者维权处理效能,持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商家中,开展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工作,树立放心消费标杆单位,不断满足和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消费者的放心消费保驾护航。 3、放心消费单位申报需要什么条件? (1)经营满一年以上,一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经营主体应具备消费纠纷处理所需的场所和人员。 (3)经营主体按不同类别,应视情况主动作出“放心消费承诺”或”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自觉公开经营和服务承诺,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优质服务,消费争议快速处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建设"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的消费环境。 4、放心消费单位申报方式 (1)线上自主申报 1、打开闽政通APP,切换为企业版本,在首页中选择自己的办事企业。 2、在首页中搜索“放心”,找到“放心消费在福建"服务,点击进入。
5、获评放心消费单位后可以进行宣传吗? 经自愿申报备案生效后,承诺单位将可以通过闽政通企业版本下载并使用全省统一的“放心消费在福建”行动LOGO,作为参加"放心消费在福建"行动承诺标志。但获得命名(授牌)的单位不得将其用于产品宣传,不得在产品、包装上标注“放心消费单位”等相同或近似字样。 来源 | 闽政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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