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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地发布高层次人才新政

来源:福建发布     发布时间:2026-06-22 08:07:10

近日,三明、莆田针对高层次人才发布新政,来看详情——

三明

三明市发布高层次人才“双聘共用”新政

福建两地发布高层次人才新政

莆田

莆田市出台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校企联聘”工作方案(试行),面向博士人才推出“高校事业编+企业高薪”引才新政。

引才岗位

莆田学院事业全额专业技术岗位(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和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全额专业技术岗位可参照执行)。

引才范围

统招博士研究生(双证)。

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

2.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3.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要求:①首次聘用入编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②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5.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类别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报考者本科学历须为国内高校授予,取得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ARWU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 世界大学排名和 THE 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100大学;②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150大学,且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以上述三个机构提供的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为准)之一排名前30;③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200大学,且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之一排名前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①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②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适用企业

1.财务制度规范、诚实守信、经营正常。

2.重点支持莆田市10条重点产业链相关企业(含国有企业),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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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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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地发布高层次人才新政

近日,三明、莆田针对高层次人才发布新政,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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