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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各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 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转型升级,涉诈等非法资金部分转向利用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的现货交易,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也给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影响。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现将从业机构需重点关注的事项郑重告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 违法犯罪分子常通过购买、代提、邮寄、回购回收等方式“洗白”、流转非法资金,请务必增强防范意识,避免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转移非法资金的“帮凶”。 与客户开展交易时,请务必做到:(一)将风险防范融入商品和服务推介中。向客户介绍产品和服务时,主动向客户讲解常见电诈手段及洗钱违法犯罪手法,提醒客户提高风险警惕性,引导和建议客户通过正规渠道处理资金和贵金属、宝石交易,防止客户受到电诈及洗钱行为的不法侵害。(二)严守保密底线。对获得的客户信息、反洗钱调查信息等要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二、开展客户尽调并留存记录 单笔或日累计金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现金交易时,或客户行为、交易可疑(如可能涉嫌电诈、洗钱等犯罪活动)时,或客户身份资料存疑时,必须核实客户身份证件,登记客户身份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证件号码和有效期限等),并妥善留存交易资料,客户身份资料保存期限为交易结束后至少10年,交易视频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半年。 三、积极报送交易报告 遇到这些情形时,应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交易报告:(一)大额交易。客户单笔或日累计金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二)可疑交易。怀疑客户、交易可能与洗钱等犯罪活动(含电诈)相关,不论交易金额大小。报告报送渠道:通过所在自律组织或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交易报告。 涉嫌电诈等违法犯罪异常线索的,还需在购买当日及时通过以下方式将交易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报送路径:关注“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选择“防骗宣传”-选择“登记购金业务”进行填报。报送包括不限于购买时间、购买克数、购买人信息、支付方式、产品类型、用途、购金商户名称、商户地址等信息,需同步上传购买黄金图片与质保单图片。 四、自觉守牢法律底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等规定,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未履行客户尽职调查、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报送大额或可疑交易报告等义务,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明知是非法所得,仍提供购金途径、协助寄存黄金,或勾结犯罪团伙购销黄金珠宝或代收转移非法资金,从事洗钱活动或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自觉守住法律底线、把好交易关口,发现可疑情形及时报告,既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守护行业信誉和秩序。 感谢您对反洗钱和反电诈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反洗钱处 福建省反诈中心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 2026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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