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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旅游市场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26-09-21 08:58:41

为规范中秋、国庆市场价格秩序,压实经营主体价格诚信主体责任,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旅游重点区域、消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了一批涉旅价格违法案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餐饮

一、南平市建阳区某火锅店价格欺诈案

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检查发现,该区某火锅店在抖音平台上架多款自助餐套餐,虚构套餐划线原价,无对应的历史成交记录,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处罚款50000元。

二、漳州市东山县某大排档价格欺诈案

漳州市东山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县马銮湾景区附近某大排档,店内实际备货为雪蟹,却在抖音团购套餐使用“帝王蟹”文字及图片开展低价引流,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30000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某海鲜餐厅价格欺诈案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检查发现,思明区某海鲜餐厅将高价“北极贝”标价牌放置在海鲜池内侧水中,结账时按高价结算,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没11610元。

四、龙岩市漳平市某农家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龙岩市漳平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市某农家乐餐馆在景区周边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服务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公示食品计价单位、零售价格,仅口头告知消费者单价,属于不标明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住宿

五、泉州市丰泽区某酒店价格欺诈案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区某酒店春节期间豪华大床房、豪华双床房线上实际售价超出在住宿经营主体规范价格行为承诺书中承诺的房价涨幅上限,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18695元。

六、宁德市霞浦县某酒店价外加价案

宁德市霞浦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区某酒店在节假日期间,在标价基础之上额外加收客房费用,构成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标明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15748元。

七、平潭综合实验区某民宿价格欺诈案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区某民宿在网络平台以划线价和销售价对比方式开展客房促销,划线价远高于同房型7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且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相关详细信息,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

八、莆田市秀屿区某民宿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区某民宿经营住宿服务,经营场所未对客房价格明码标价,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九、福州市罗源县某酒店价格欺诈案

福州市罗源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检查发现,该县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抖音平台发布住宿套餐销售信息,虚构套餐划线价,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1519元。

停车

十、三明市泰宁县某停车场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三明市泰宁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县某停车场高于政府定价收取燃油车停车费,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248009元。

十一、南平市浦城县某停车运营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南平市浦城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县某停车运营企业未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未落实免费停放时长规定,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60642元。

十二、漳州市龙海区某停车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区某景区配套智慧停车场对入场识别异常车辆收费未进行明码标价。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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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旅游市场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为规范中秋、国庆市场价格秩序,压实经营主体价格诚信主体责任,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旅游重点区域、消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了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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