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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开​征集消费“三新”试点项目 单项最高补助1500万元

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6-10-10 06:06:19

8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为助力福州培育消费新动能,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消费新载体、新场景,福州近日出台《福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面向全市公开征集试点入库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可申请1500万元补助。

  可以获得哪些支持?

  对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一般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专项资金支持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有效投资额或有效投入。

  先建后补类项目,是指主要投入结果能转化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的项目。此类项目按终验核定有效投资额最高补助30%;资金采用“阶段性拨付+清算”,阶段拨付累计不超过拟补助金额的80%,剩余20%终验后清算。

  以奖代补类项目,是指首发首秀首展赛事活动等投入资金无法资产化的项目以及首店、老字号、新消费品牌等开店项目。此类项目按终验核定的、符合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的有效投入给予奖励。

  哪些项目可以申请支持?

  根据《办法》,支持方向主要包括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等。

  在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方面,支持首发中心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引入全球或亚洲首发不少于1场,或全国首发不少于10场,最高补助有效投资额的30%,上限300万元;支持首店、旗舰店、概念店,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有效投入不低于50万元,中国首店最高奖励150万元、福建首店最高100万元、福州首店最高50万元,需提供2年以上入驻协议、品牌授权或榜单佐证等;支持首发首秀首展活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有效投入不低于30万元,符合要求的首发首秀首展、首发专区专场活动,最高按有效投入的30%奖励,上限300万元。

  在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方面,聚焦商旅文体健融合、夜间经济、一老一小、外贸优品、房车露营、演艺赛事进商圈等多元消费场景。消费集聚区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改造升级商圈、步行街、景区等多元消费场景,有效投资不少于100万元,最高补助有效投资额的30%,上限1500万元;支持多业态创新发展,创新家政、房车露营、旅居、商圈演艺等(至少2种业态),有效投资不低于5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最高补助有效投资额的30%,上限500万元;支持重点赛事演出活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动活动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并配套商业消费,有效投入不低于50万元,场次不少于10场的最高按有效投入的30%奖励,场次不少于6场的最高按有效投入的25%奖励,奖励上限500万元。

  在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方面,围绕福州本土文化、国潮IP、文博非遗、老字号、新消费品牌打造沉浸式消费空间。对商圈、文博场馆打造IP消费集聚区,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有效投资不低于100万元,最高补助有效投资额的30%,上限1500万元;支持IP主题店、老字号、新消费品牌门店,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有效投入不低于50万元,最高按有效投入的30%奖励,上限100万元,需提供2年入驻协议和品牌授权证明。

  如何申报支持?

  申报企业须依法注册、在本地实际经营,具备营业执照与对应资质,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申报;不在失信、重大税收违法、经营异常名单,近3年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财务健康,无账户冻结、资金链断裂重大风险;承诺材料真实,不重复申报,配合报送数据、台账、接受督导审计;一家企业最多申报3个项目,累计奖补不超过3000万元。

  申报项目须落地福州市辖区,面向终端消费者;项目建设运营时间落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租赁场地的,租赁到期时间不得早于2028年12月31日;立项、规划、消防、环评等法定手续齐全;不同申报项目要有差异化建设内容,禁止拆分项目套取资金,同一项目不可多头享受补助。

  申报流程方面,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商务局递交全套申报材料,注册地不在福州市辖区内的,向项目实际建设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县完成初审、查重后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建专家组开展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经集体研究决策,确定纳入项目库。(福州日报 记者 吴桦真)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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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开​征集消费“三新”试点项目 单项最高补助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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