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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5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发布《关 于调整辖内保险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的公示》。13家人身险公司、12家财产险公司获得大病保险经营资质。 为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规范、有序发展,在银保监会对保险总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调整的基础上,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核定福建省(不含厦门)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共25家。 其中有经营资质的人身险公司13家,分别是: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太保寿险福建分公司、新华人寿福建分公司、泰康人寿福建分公司、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太平人寿福建分公司、农银人寿福建分公司、英大人寿福建分公司、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人保健康福建分公司、和谐健康福建分公司、平安养老福建分公司、泰康养老福建分公司。 有经营资质的财产险公司12家,分别是: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平安财险福建分公司、太平洋财险福建分公司、华安财险福建分公司、大地财险福建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福建分公司、太平财险福建分公司、永诚财险福建分公司、都邦财险福建分公司、国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中银保险福建分公司、阳光财险福建省分公司。 据悉,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它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其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可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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