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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事故受贿内幕

来源:北方周末报 作者:记者 武峰 尹守刚人气:483次 发布时间:2008-04-10 00:00:00    分享到:

  4月3日,清明节前一天。内蒙古常丰化工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工作人员,正在指挥厂房房顶上的工人把写有“常丰化工”的高大标牌上“常丰”二字用油漆涂掉。该公司副总经理张士芳苦笑着对本报记者说:“要换个名字,这两个字再不能用,不吉利,总是和一年前死了人的事故联系在一起。”

  张所指的事故,是2006年10月8日该公司发生的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在本报记者造访之前,张似乎并不清楚当年那场事故的最新进展——

  据新华社上周报道,《中国矿业报》山西记者站记者刘某及该报通讯员赵某,在报道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9万元,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

  “记者受贿”问题由此卷入事故调查处理之中。

  “事情已经过去近两年,捕的已经捕了,判的也判了,我们企业需要生存,我们不想再让这件事情困扰我们。”常丰化工刚升任副总经理的张士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不愿过多表态。

  “记者”受贿源于事故瞒报

  内蒙古常丰化工有限公司坐落在丰镇市工业园区,毗邻山西省大同市,是丰镇市引进的一家高新技术民营企业。

  事故发生在2006年10月8日7时10分。

  有知情人向本报记者描述,“10月8日4时许,当时生产电石的铜管漏水,没有及时采取停电、停水、停产的措施,到了7时10分,水与电石产生的大量乙炔气体突然着火爆炸。当班的刘存娃和杨树旺当即死亡,侯满元、庞随明、王俊永、范顺喜在抢救治疗中相继死亡;孙强、宋心宽、国太平、刘雄分别受轻伤和重伤被送进医院,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

  据来自检察机关已经公开的消息称:事故发生后,内蒙古常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峰找到有关领导,称常丰公司正与美国杜邦公司谈判项目合作,事故要是全部捅出去,会对合作带来负面影响。他希望有关方面瞒报死亡人数。

  根据规定,死亡2人的事故由乌兰察布市安监局调查处理,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由自治区安监局调查处理。丰镇市安监局便决定按“2死3伤”上报(目前乌兰察布市和丰镇市两级安监部门4名官员已被逮捕,现均取保候审)。

  千方百计的事故瞒报由此展开。但让常丰化工方面意想不到的,是后来接踵而至的一拨拨“记者”却让他们疲于应对。

  “我是全程负责接待几拨‘记者’采访的人之一。事故发生后,接二连三地有人来了解情况,当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张峰明确要求所有来人必须以压、瞒为主,主要的方式就是拿钱进行封堵,”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冯艳(化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我的记忆中一共来过六七拨所谓的记者,最终的处理办法都是以2万~10万元不等的数额打发走了。”

  入会员、做专版 拿钱方式各有不同

  据冯艳向本报记者回忆,大约在事故发生两三天后,一位身材偏瘦却很精干的30多岁的男子领着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开车来到公司门口,声称针对事故要求见公司领导。

  在领导的安排和授意下,两人被安排到了酒店。冯艳随即赶到酒店与两人见面,并详细地把公司所处困境以及发生事故后给公司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了说明。

  其中一位叫路庚元,自称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刊物《中国安全生产》杂志的记者。他说:“能够理解企业的苦衷,但我们受上级委派总得完成任务吧?这样吧,你们最好成为我们的会员单位,交点手续费。这个事情我回去再和领导协调沟通吧。”

  于是,冯艳便将路的要求电话通知了公司领导,在了解完情况后,领导派人送来2万元现金。路庚元在拿到2万元以后还当场开具了一张收据,冯艳也没多看就慌忙从酒店退了出来。

  本以为路庚元等两人会留宿,可是刚刚走到酒店门口的冯艳,却发现路庚元两人已经随后从酒店走出并迅速驱车而去。

  冯艳感到纳闷,正打算去前台为路结账时,酒店服务员说:“客人走得匆忙,落下了一部手机。”边说边把手机交给了冯艳。

  这时,和路庚元一起的那个年轻人再次返回酒店并神色慌张地问:“我把手机落这儿了?”当来人看到冯艳手里的手机时,不由分说,抢了过来再次匆匆走出了酒店。

  “我当时也觉得有点蹊跷,便按照他们留下的名片给《中国安全生产》杂志社打了电话,电话接通后对方说,‘没有一个叫路庚元的记者,你们是不是被骗了?’我说:‘不,他是我的朋友,只是问他在不在。’随后我便挂了电话。再仔细查看收据,上面所盖的章竟是《法律与生活》杂志社,到底是真是假我就不知道了。”冯艳对本报记者说。

  大约在半个月后的一个下午,又来了四五个人,要求见领导。“他们开着一辆较为豪华的越野车,直接停在了公司办公区的门前。”冯艳说,“我把他们请进了公司接待室。其中一位掏出一个证件晃了一下,同时拿出几张大报纸,说是‘什么财经报’的记者。随后一位领头的张口说,‘掏8万块钱给你们做一个整版吧!’我说要和领导商量,他们显得很不高兴。”

  再次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当冯艳在院子里等公司派人送钱的时候,那几个人也相继走到院子里并不耐烦地催促:“快一点,我们还急着赶路。”

  不一会儿,内蒙古常丰化工有限公司派人把8万元现金送来,领头的那个“记者”要求冯艳把钱放到车上,转而开车离去。据冯艳讲,事后依照公司门卫记下的车牌查证,该车牌是假的。

  其实在事故发生后的近3个月内,“记者”的骚扰几乎从没有停止过。

  11月中旬,一个叫赵亿的中年人自称是国家扶贫办主办的一家报纸的记者,又以采访事故的名义来到了内蒙古常丰化工有限公司。“只记得随行的一个年轻人直喊他赵部长,他们在一番装模作样的采访后,公司给拿了1万元钱。其中一个年轻人说,‘这么点钱我们回去无法交代。’无奈,我又出去向工人借了8000元。”冯艳说。

  但赵亿一行并没有就此罢休。

  2008年的元旦,远在集宁的冯艳突然接到了赵亿的电话,赵说和同事去呼和浩特市办事,途经丰镇市,要求接待一下。冯艳一边安排人把他们接到了酒店,一边匆匆赶回。在好吃、好喝并住了一晚上后,赵亿又提出要钱,无奈之下公司领导再次派人送去1.5万元才算了事。给10万返1万 “大姐你辛苦了”

  在所有打着调查采访事故的“记者”中,给冯艳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中国矿业报》驻山西记者站记者刘帅及该站通讯员赵彬。刘、赵二人来时是在路庚元等人走后的四五天。

  一天上午,公司门卫再次通报:“有两名记者要求进厂区采访。”当然负责接待的还是冯艳。“年长的一位自称是《中国矿业报》驻山西记者站的通讯员,名叫赵彬,而年轻的一位主动出示了证件和一张名片,名片上的称谓是:《中国矿业报》驻山西记者站记者刘帅。他们拿出的一份调查材料,我们看完后惊出一身冷汗。这是一份非常详细的调查报告,细到当时现场一共有几个人,出事时死几个,重伤几个,何时送到医院,以及发生事故的原因等都描述得非常详细。”冯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冯艳立刻把情况向公司领导做了汇报,并把刘帅等请到了该市最豪华的晶鼎大酒店,稍事休息便安排吃饭。席间她按公司的嘱托再次提出“不要报道,体谅公司难处”等请求。刘帅表示:“可以考虑。”

  冯艳随即借去卫生间的空隙向董事长张峰做了汇报,引起了张的高度重视。不一会儿,时任公司财务经理的张士芳便把10万元钱送到了酒店。冯艳在吃完饭后把10万元钱用报纸包着送到了刘帅他们住的房间。刘帅和赵彬也没有推托,刘帅还拿出其中的1万元递给冯艳说:“大姐,你辛苦了,这点钱算我们的一点小意思,务必请你收下。”冯艳也没有推辞,随后便交还张峰。“我们的意思是只要能把他们打发走,能少1万是1万。”冯艳说,“当时公司上下都晕了,只要是来调查采访事故的自称‘记者’的,来一个就给钱,然后走人。”

  “10·08”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的1个月时间内,就先后有六七拨“记者”约二三十人光顾,以不同媒体的不同方式“拿走”常丰公司现金30多万元。直到2007年1月9日《中国贸易报》山西站记者兰成长在大同市浑源县一煤矿被打致死后,常丰公司才真正消停下来。

  内蒙古常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峰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也证实了冯艳的说法。“当时常丰公司正与美国杜邦公司谈判项目合作,事故要是全部捅出去,会对合作带来负面影响。我们不惜花钱封堵所有来人的口,为的也是企业的生存。”张说。

  但事后,依据前来调查采访“记者”所留下的信息,常丰化工方面查询发现,前来“采访”的六七拨“记者”中,有90%以上竟然都是假记者。而《中国矿业报》驻山西记者站记者刘帅留下的信息恰恰是最真实的。

  “多数来的‘记者’都操山西口音,大多打着国家媒体记者站的旗号,无一家区内媒体。”冯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媒体的形象在我们心目中已大打折扣”

  “10·08”人身伤亡事故瞒报所采取的“款待记者”措施,并没有使常丰化工有限公司得偿所愿。

  一封由一位丰镇市民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出的署名举报信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举报信反映常丰公司事故造成6人死亡,而乌兰察布市和丰镇市两级安监部门却瞒报“死亡2人”,存在严重渎职行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对丰镇市“10·08”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检察院在查常丰公司事故后的往来账目时,发现有30多万元的不明支出,至此,“记者受贿案”终于浮出水面。涉案的刘帅和赵彬一审被分别判处了7年、6年有期徒刑。

  本报记者致电中国矿业报社,试图寻求该报针对驻山西记者站记者刘帅因受贿被判刑一事的表态,该报一位杨姓副社长证实,刘帅确是该报驻山西记者站的记者,但属于记者站聘用人员。

  随后本报记者于4月2日下午和4月3日上午两次致电中国矿业报社王社长,其均以“正在开会”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与此同时,在本报记者采访的过程中,正常的采访行为多次遭到内蒙古常丰化工有限公司包括工人在内几乎所有人员的抵触。

  “事故发生后大批的真假记者蜂拥而至,自从那次事故后,媒体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大打折扣。”采访中,常丰化工相关人员表示。

  就在本报记者即将结束采访时,一张崭新的通知被张贴在了常丰化工门房的玻璃上。通知的内容为:“凡外来企业、事业单位媒体及其它部门或个人以及业务单位来公司,一律凭会客单进入,并先与被访部门或人员联系,征求意见,经同意接见后方可进入。”

  一名门卫指着刚刚粘到门房玻璃上的通知硬生生地对本报记者说:“你站到大门外面去。”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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