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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厦门保险业务员不能向客户收现金

来源:厦门晚报 作者:记者 张海军人气:151次 发布时间:2008-05-03 00:00:00    分享到:
厦门网讯(记者 张海军)厦门要推寿险保费零现金缴费管理了,自今年6月1日起,厦门寿险公司再也不能授权保险营销员收取现金,这样,寿险客户的保费被滞用的风险大大降低。

    日前,厦门保监局下发《关于做好寿险保费零现金缴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08年6月1日起,在厦门地区实行寿险保费零现金缴费管理,寿险公司不再授权保险营销员收取现金。同时要求,公司要为客户提供银行转账代扣、银行网点代收、公司网点POS机刷卡、网上银行支付等多种非现金缴费方式。厦门的寿险公司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要停止向保险营销员发放暂收收据和收款收据,已发放的必须在2008年6月1日前回收清理。

    另外,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在投保提示书上,要增加“在厦门地区销售寿险产品时,保险公司未授权保险营销员向您收取现金,您可通过授权银行转账代扣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险费”的提示,2008年6月1日起,厦门的寿险公司要启用新投保提示书。

    目前,在厦门,只有部分保险公司在推行收付费“零现金”制度,在现金管理方面,一些公司还存在较多的风险隐患。去年湖南发生的“营销精英”巨额骗保案件,使保险公司现金管理漏洞进一步暴露。在厦门,保险营销员截留、挪用保费现象仅是个别的,据称,涉及金额相对不算大,但值得注意的是,去年竟然也有保险公司的个别优秀营销员被发现有这种行为。优秀营销员“名声在外”,更容易得到客户信任,个别不良分子就利用客户的轻信心理钻空子。

    在“零现金”方面,中国人寿已先行一步。今年1月,中国人寿与中国银联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中国银联将为中国人寿提供包括银联标准卡保险资金结算、银联标准卡业务创新、保险联名卡和信息技术合作等基于银行卡的各项支付服务,以推动其正在实施的“零现金工程”。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日前表示,将在全国实行人身保险收付费“零现金”制度。 
【相关案例】



    一保险经理狂吞保费330余万

    事发江西铅山



    刘水在2004年12月至2007年6月间,曾担任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铅山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狂吞巨款330余万元。

    经查明,2004年12月至2007年6月,刘水利用担任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铅山营销部经理之机,通过铅山营销部业务员陈贵良等人,私自开展名称为长寿养老年金的存款形式个人短期人身保险业务,用私自印制的保险单以及保险费收款收据,共办理355笔个人短期人身保险业务,保险费总计598.08万元,至今尚有175笔保险费共299.93万元未归还给127位投保客户。

    除此之外,刘水在2003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利用私自印制的虚假学生平安保险凭证向铅山县永铜小学、致远中学等17所学校共10421位学生办理学生平安险,收取保户投保资金31.64万元,除用于理赔1万元外,余款30余万元被刘水非法全部占为己有。 

    犯罪嫌疑人刘水将侵吞的330余万元,部分用于在南昌市投资购买房产,剩余的钱则挥霍一空。

责任编辑: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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