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讯(本网记者) 汤先生于2006年8月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泰宁分公司购买了一款“如意安康两全险”。该款保险期限为10年,每年需交纳保费1657元,是在太平洋人寿保险泰宁分公司业务员刘某的多番热情介绍下,汤先生才为其爱妻兰女士购买的。当时刘某介绍说,该险种不仅对被保险人意外身亡有赔偿,同时对规定的数十种重大疾病也有赔偿,并且在被保险人患病期间,投保人还可以申请预支一定的医疗费。汤先生觉的太平洋人寿保险泰宁分公司业务员刘某业务熟悉,较有诚意,方才决定为其妻兰女士购买的。 遵照和太平洋人寿保险三明支公司当初“先治疗后一次性赔付”的约定,2007年8月23日,汤先生正式向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却以汤先生夫妇有“带病投保”之嫌,拒绝赔偿。为此,从向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开始,汤先生就走上了历时8个多月的赔付交涉,单电话费就打了好几百元,然而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却想尽一切办法进行拖延,迟迟不予处理。汤先生想打官司,律师却告诉他案子太小,律师费很贵,还是双方协调解决。汤先生告诉我们他真的很气愤,电话费花了、时间花了、精神还要受折磨,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不但不理赔,最后干脆对他不闻不问。还说他有“带病投保”之嫌,这简直就是对他的诬赖,他说还好最后在律师的指点下,于今年3月下旬向泰宁县工商局进行了投诉。 6月16日,汤先生专程将一面“心系群众 真情维权”的锦旗送到泰宁工商局12315台顾主任手中。汤先生对泰宁工商局12315台给予的协调表示感谢。 但汤先生对赔付结果不是很满意。汤先生表示,按理他最低可获赔3万多元的赔付。可是在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长期拖延下,他也实在没时间和精力再耗下去,只能能赔多少是多少,这是一种无奈的妥协。他说以后再也不会相信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也不会再买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但对泰宁工商局12315台他再次表示了感谢,没有泰宁工商局12315台的调解,他不知道这个理赔还要拖多久,也不可能领到这笔保险理赔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