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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工地工人爆料 出事电梯无专人驾驶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孙韬 陈颖旭 刘昌丰 周昆 实习生 郑海斌人气:173次 发布时间:2008-11-01 00:00:00    分享到:
  工人称,升降梯平时都无专人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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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快报新闻热线:114

  本报讯(记者 孙韬 陈颖旭 刘昌丰 周昆 实习生 郑海斌 文/图)昨日,事发工地有多名工人反映,发生事故的那台人货电梯在今年6月份还发生过一次坠落事故。

  而据多名在工地的打工者介绍,该楼盘8栋楼有6栋电梯都没有专业人员操作,民工上下都是自己操作。

  昨日,由建设专家和省市安监部门组成的专家小组正在对事故进行调查,待结果出来后将向社会公布。目前,政府部门已经先期向部分遇难者家属支付20万元。

  ↓记者调查  

  工人上下电梯自己操作

  昨日傍晚6时许,在事发工地,一名工人介绍说,出事电梯在今年6月就发生过一次开关失灵,导致升降机从二楼滑落到一楼,所幸无人受伤。前年1月7日,长乐会堂南路的阳光花园在建工地一座塔吊倒塌导致两人受伤,开发商也是迪鑫房地产开发公司。

  “施工升降机比普通的电梯大两倍左右,需要有专人驾驶,”遇难者杜明的哥哥杜军说,工人们平时上上下下都是自己操作开关,多的时候甚至载了20多人(该升降机核载12人)。

  迪鑫阳光城工地一名女工称,每次上下升降梯都是让会开的工人或水泥班班长代劳。

  “这里除了8号楼和9号楼有老板自聘的电梯工外,其他的大楼都是谁上谁开”,迪鑫阳光城工地的水泥工戴师傅说。

  ↓善后处理  

  政府先期支付20万元

  昨日上午9时许,12名遇难者遗体先后被送往霞浦殡仪馆。

  江西省善后工作处理小组在景德镇万副市长带领下,昨日凌晨3时许也赶到了霞浦。霞浦县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的12个工作小组,对12名死者的家属进行了对口接待。目前,死者家属情绪基本稳定。

  善后处理小组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政府已经给部分遇难者家属先期支付20万元和包车费用,但具体的赔偿金额还在协商当中。

  ↓事故赔偿  

  死者有望获赔12万元

  记者昨日获悉,宁德霞浦施工工地电梯坠落事故中死亡的施工人员有望得到每人12万元的商业险赔偿。

  据悉,2008年8月16日,福建迪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保了太平洋人寿福建分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短期意外伤害保险(B)款》,主险保额12万/人。目前已初步判断遇难工人都在保险保障范围之类。

  据了解,该公司宁德支公司昨启动绿色理赔通道,初步计划将预先支付50%的保险金,剩余50%保险金将在遇难工人相关身份资料和保险受益人都完全明确后给付。

  遇难者名单

  李寿长 49岁 江西乐平接渡镇湖滨村 

  袁长金 34岁 江西乐平接渡镇袁家村

  袁长华 32岁 江西乐平接渡镇袁家村

  叶小生 36岁 江西乐平接渡镇罗渡村

  汪金宝 36岁 江西乐平接渡镇户家村

  吴三平 20岁 江西乐平接渡镇南坂大队

  吴细平 24岁 江西乐平接渡镇小港嘴村

  齐有发 39岁 江西乐平临港镇仓下村

  程有洪 江西乐平市

  刘立云 福建霞浦柏洋

  朱中霞 福建霞浦松城街道安宁小区

  杜明 40岁 四川达州通川区盘石乡新店村

责任编辑: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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