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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一电器店翻新电视低价卖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记者 祝健 通讯员 潘洁婷 庄奔马    人气:348次     发布时间:2009-01-20 00:00:00
福州新闻网讯 翻新电视价格虽低,隐患却不少。近日,仓山区工商局太平巷工商所对辖区一电器店进行突击检查,查获8台涉嫌非法拼装的翻新彩色电视机,当场予以查扣。
     
  日前,太平巷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三高路一家电器店促销的电视机无3C认证和合法来源,执法人员立即赴该店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有8台电视机的外壳暗淡无光,标志不明,有的甚至张贴倾斜,机身上无任何规格、型号、3C认证及质量合格证明,机壳接口处还加贴英文卡,用来防止消费者查看内壳。这批电视机混在其他品牌电视机中,以降价促销形式销售。
     
  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提供该批电视机的3C认证标志和进货凭证,然而经营者无法现场提供,执法人员当场将总价值3000元、涉嫌非法拼装的8台彩电暂扣。
     
  据介绍,早在2005年,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委就联合发布了第134号公告,禁止使用废旧玻壳翻新加工再生显像管,组装电视机进行销售。
   
  工商人员指出,翻新电视机流入消费市场,存在较大的危害。一是翻新电视机都是废旧电视机的部件简单拼装测试而成,很多电子元件已经老化,产品质量不能保证,极易漏电、自燃并引发火灾等事故,留下安全隐患;二是侵犯电视机知名厂家的商标所有权,使其声誉受影响,扰乱了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如不慎购买到翻新的废旧电视机,可尽快拨打“12315”举报电话投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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