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距“五一”小黄金周只有8天时间,往年这时旅行社争抢客源最激烈,而今年旅游市场却一片静悄悄,旅行社集体酝酿提价,而为了避免受罚,旅行社迟迟不敢与客人签订“五一”出游合同。 旅行社忙着修改合同 今年5月1日起,新《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实施。《条例》为规范市场,做出了“不得低于成本价揽客”、“重罚擅改行程”、“限制安排游客购物”等规定。 “哎呀!头都大了,这几天都忙着修改一整套合同,包括与游客、景区、车队等的,还有旅行社内部员工的培训,以及一些经营规范。”记者这几天联系厦门几家大旅行社的负责人时,大家不约而同给出相似答复。 “即使是4月底发的团,但是“五一”期间返厦的客人,在新合同没出来之前,我们都是跟客人说,先帮他们保留着位置,出发前再签订合同。很多客人还误会,旅行社是不是不想接这单生意了。”厦门中星国旅副总经理洪诗意说,福建旅游部门和旅行社都很重视新条例出台,但有些景区地接社不一定重视,所以组团社还要协调对方,严格按要求来操作。 一旦受罚将“伤筋动骨” 厦门太平洋旅行社总经理谢绵聪说,现在有所谓的“零团费”、“负团费”,这些都是旅游企业恶性竞争的产物。 据透露,游客缴付的团费,低于地接费用(在旅游当地的吃、住、行、游)和航空机票价,游客在旅游途中或到达目的地后,旅行社或者导游会强行要求或变相要求游客在当地消费,以收取购物回扣。 而新《条例》对旅行社违反合同处罚的“起步价”为1万元;对“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下手最重:罚款10万~50万元;甚至对导游、领队人员还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也就是说,一旦旅行社受处罚,都会“伤筋动骨”。更可怕的是,受罚的旅行社还将在媒体公布,一旅行社老总戏称:“罚款都去了半条命,一旦被曝光,死得肯定很惨。” 旅游业开始“透明”报价 一旦隐性消费项目浮出水面,跃然于合同之上,国内外旅游线路报价将集体看涨。“很多市民以为旅行社的利润增加了,其实不是这样的。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中有‘A+B’成本,以前A是在游客出发前收取,B则是出现在旅途中。现在则将‘A+B’费用都在出游前收取,报价肯定会上涨。”厦门中星国旅的洪诗意说。 携程旅行网度假业务总监唐一波表示,众多旅行社正酝酿5月的线路报价集体上调,携程不会因为新《条例》的出台而涨价,因为他们一直都是“透明”报价。 唐一波举例说,旅行社一条“济州+福冈+鹿儿岛”的邮轮线路,报价才2800多元,而他们同样邮轮产品,价格要5000多元。但经比较,2800多元的价格不含港务费、日本签证费、客舱服务费等杂费,这些费用都是出行必不可少的。总体计算下来,他们的客人最终需要支付的反而比一些旅行社少了近100元。 纯玩团将成主流 翻开厦门各大旅行社的出行广告,随处可见“无购物无自费”、“品质出行,免除购物烦恼”等的品质纯玩团。有市场人士称,“5月新规”将加速行业洗牌,“纯玩团”将在今后两三年内成主流。 洪诗意介绍说,一般旅游团可分为常规团、品质团、纯玩团。“打个比方,一般北京双飞四日游常规团报价1900元/人,但会安排进5个购物点;品质团可能就只有3个购物团,但不包含鸟巢等的门票,这样的报价要比常规团贵三四百元;纯玩团的报价可能就要3000多元/人,但不进购物点,而且包括各大景区的门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厦门各大旅行社都很欢迎新《条例》的颁布,因为《条例》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对正规旅行团的发展有利。业内人士认为,媒体上经常能见到的“99元、699元”的泰国游价格,存在明显误导消费者的文字表述。新《条例》的实施可以规范旅行社市场,打击违规经营,对主推品质游的旅行社是有利的。 记者 翁华鸿 摄影 黄晓珍 相关新闻 出游价有望明涨暗降 新《条例》实施后,会对市民产生什么影响?厦门旅行社方面认为,旅行社的成本增加了,出游价格一定会上涨,但线路报价明贵暗便宜。 “北京双飞四日游的客人,以前出游前只要1000多元,但出游中还会加入很多自费项目和购物等,算起来还要再花1000元~2000元,还可能引发一堆投诉。现在这些成本已经算进报价,整体报价就上升至3000多元,但客人一下接受不了。”业内人士如是说。 洪诗意介绍说,市民应该更理性去选择旅游产品,合同中约定的住宿、餐标等都要注意。一个5日游的产品报价可能介于1000多元~3000多元,主要在于住宿酒店存在三星、四星的区别,用餐有10元~20元的差别。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