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新法增不可抗辩条款 厦重疾险纷纷停售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记者 钟榕华人气:138次 发布时间:2009-08-27 00:00:00    分享到:
台海网8月27日讯 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时间超过两年的人寿保险合同,即便投保时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有所隐瞒,保险公司仍要照赔不误。这是新《保险法》新增的“不可抗辩条款”对于投保人利益的保护。受此影响,厦门多家保险公司纷纷停售热卖中的重大疾病保险。
  “刚接到总公司紧急通知,8月28日起,‘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暂停收单。”昨天,厦门国寿客服中心人士向记者证实,这两款热销的重疾险产品原本到下月底才停售,现在却突然提前停止收单。
  而在此之前,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等保险公司,均有相关产品已经停售。“停售的原因与新《保险法》的‘不可抗辩条款’有关。”一位保险业人士分析。
  所谓“不可抗辩条款”即规定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而在以前,保险公司可以因为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而拒绝赔偿。
  这一新增条款,对于投保人是相当有利的,但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容易造成骗保等不良行为。
  另一方面,新条款将提高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和赔付率。因此,保险公司纷纷“召回”重疾险产品,可能对某些产品的条款做相应修改。由于风险和成本提高,今后推出的新重疾险产品涨价也被视为必然。
  不过,有保险专家提醒市民,别因为要涨价而盲目抢购,而应按需投保,买到保障才是最实际的。
责任编辑:张文章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