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以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全市系统认真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一是部署贯彻落实。福州局及时以正式文件下发《关于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的通知》(榕市监执稽〔2020〕281号)和转发总局《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贯通协同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抓好线索办理。福州局对专项行动的案件线索,统一由综合执法支队专人负责受理,严格依照程序和时限进行接收、流转、反馈。截至9月11日,已接转10条线索(其中:仓山区1条、福清市6条、闽侯县3条),均正在核查处置中。三是加强舆论宣传。福州局将总局印制的四种样式的专项行动宣传海报分发给各县(市)区局,张贴在市场监管机关办公场所以及辖区大型商场、超市和酒楼,扩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对“长江十年禁渔”的知晓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