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20〕133号)和《福建省促进消费行动方案》有关精神,在首届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开展之际,结合每年中秋、国庆期间都是酒类消费旺季,为进一步加强消委会消费体察的监督职能,推动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宣传2020年全国“质量月”主题“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促进企业提升质量安全和消费维权意识,增进消费者和企业的相互了解,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确保节日市场健康有序,消费维权工作有效开展,2020年9月11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建发酒业葡萄酒学院(福州分院)联合开展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消费市场体察活动。 本次体察活动,省市消委会邀请建发酒业葡萄酒学院老师为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消费者代表们讲授了葡萄酒分类、生产制作过程、产品特点、品质辨别、标签标识、储存饮用知识等内容,近距离体察建发酒业酒类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全过程,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消费者代表们在品酒师的指导下还特别对宁夏闽宁产业扶贫项目——产自宁夏贺兰山的柏雅红葡萄酒系列进行了品评对比,通过全方位体验了解更多葡萄酒及其他酒类的消费知识。 通过消费体察活动,省市消委会在为普通消费者参与社会共治创造条件的同时,积极搭建生产企业与消费者零距离沟通平台,增进消费者和企业的相互了解,促进企业增强主体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也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促进节日市场消费,助力闽宁对口扶贫协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