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全省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机构认真履行执法办案职责,按照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大对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 一、案件查办总体情况 随着市场监管系统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各地执法办案队伍逐渐实现化学融合,整体执法办案能力逐步提升,执法办案工作总体态势向好。2020年上半年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虽受疫情影响,但查办案件工作总体呈上升趋势。2020年1至6月,全省共查办案件16508件、结案16763件、罚没款13731.02万元、罚没入库11881.55万元,扣除批量吊照类案件,全省执法办案立案、结案、罚没款、入库等4项主要数据分别增长18.8%、18.3%、24.8%、42.7%。(以下办案分期指标分析均不含批量吊照类案件) 二、查办案件分项指标 (一)立案情况 全系统共查办案件10104件,同比增加1601件,增长18.8%。其中:一般程序案件8820件,同比增加1119件,增长14.5%;简易程序案件1284件,同比增加482件,增长60.1%。 各地立案情况:从立案案件数看,泉州3464件、宁德1759件、福州1239件,分别占全省立案数的34.3%、14.4%、12.3%。从同比增长幅度情况看,宁德、漳州、龙岩一般程序案件立案数分别增长68%、58.1%、35.7%,福州、平潭、南平一般程序案件立案数分别下降28.2%、20.3%、20%;莆田、龙岩、泉州简易程序案件立案数分别增长320%、192.9%、179.4%,南平、厦门简易程序案件立案数分别下降68.6%、29%。 (二)结案情况 全系统共结案9692件,同比增加1496件,增长18.3%。其中:一般程序案件8423件,同比增加1029件,增长13.9%;简易程序案件1269件,同比增加467件,增长58.2%。 各地结案情况:泉州3386件、宁德1501件、福州1351件,分别占全省结案数的34.9%、15.5%、13.9%。从同比增长幅度情况看,宁德、厦门、泉州一般程序案件结案数分别增长108.2%、37.5%、26.4%,福州、南平、龙岩一般程序案件结案数分别下降27%、26.9%、15.2%;莆田、泉州、龙岩简易程序案件结案数分别增长320%、176.2%、164.3%,南平、厦门简易程序案件结案数分别下降68.6%、29%。 (三)案件罚没情况 全系统共罚没13731.02万元,同比增加2731.83万元,增长24.8%。其中:莆田、漳州、龙岩、宁德、平潭罚没款增长幅度大,同比增长均超过70%以上;福州、厦门罚没款同比下降9%以上;南平、泉州、三明罚没款同比均有不同幅度增长。 各地罚没款情况。莆田2882.31万元,福州2153.16万元、厦门2026.4万元,分别占全省罚没的20.99%、15.68%、14.76%。从同比增长幅度情况看,平潭、莆田、漳州、龙岩、宁德罚没款同比增长幅度较大,均超过70%以上,福州、厦门分别下降33.3%、9.8%,南平、泉州、三明同比均有不同幅度增长。 (四)罚没入库情况 全系统共罚没入库11881.55万元,同比增加3556.7万元,增长42.7%。其中:莆田、漳州、龙岩、三明罚没款入库增长幅度大,同比增长均超过100%以上;福州、厦门罚没款同比下降9%以上;南平、泉州、三明罚没款同比均有不同幅度增长。 各地罚没入库情况:莆田2452.43万元、福州2124.77万元、泉州1832.82万元,分别占全省罚没入库的20.6%、17.9%、15.4%。从同比增长幅度情况看,莆田、漳州、龙岩、三明罚没款入库同比增长幅度大,均超100%以上,厦门下降68.8%,其余地市均有不同幅度增长。 (五)案件处罚情况 从被处罚主体情况看(不含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简易类案件数据),涉及企业案件5089件、个体户3358件、自然人1118件,分别占比53.2%、35.1%、11.7%。从作出处罚主体情况看,设区市局1136件、县区局8429件,分别占比11.9%、88.1%;从罚没款金额来看,设区市局4729.83万元,县区局9001.19万元,分别占比34.4%、65.6%。 三、查办案件程序类型 从已结案的案件类型看,食品安全、企业登记、广告案件数居前,分别是2444件、1756件、858件,占结案案件总数的29.01%、20.85%、10.19%。同比涨幅较大(超过18%)的案件类型有价格、食品安全、企业登记、标准化、认证认可、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案件)等;同比降幅超过10%以上的案件类型有非法传销、违法直销、生产许可、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无照经营、质量违法、合同违法等;其他各类案件数同比均在10%幅度内上下波动。 食品安全、价格、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类案件罚没款居前,分别为3576.23万元、2169.43万元、2011.58万元、1650.39万元,占罚没总数的26.04%、15.8%、14.65%、12.02%。罚没款同比涨幅较大(超过23%)的案件类型有价格、违法直销、不正当竞争、认证认可、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计量、广告、特种设备等;罚没款同比降幅超过29%以上的案件类型有非法传销、生产许可、企业登记、合同违法、食品安全等;其他各类案件罚没款均同比在10%幅度内上下波动。 案件分类数据显示:食品药品类案件数明显提升,说明各级执法稽查机构在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中,加大查办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力度,取得明显成效;非法传销、违法直销、生产许可、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无照经营、质量违法、合同违法等类型案件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执法事项增多,部分执法人员未能及时加强业务水平更新,提高对各类型案件的查办能力;二是基层执法机构对部分类型案件查办工作不够重视;三是基层执法机构存在执法人员配置少、年龄结构不合理等。 四、在各专项行动中查办案件情况 上半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在“联合双打”专项行动中,共查处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以及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案件696件,结案473件,罚没金额698.45万元;查获口罩42.7469万只,查获其他防护用品2057件,查获消杀用品货值35.5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其中:在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中,厦门、泉州、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案件主要数据居全省前列,莆田、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查办案件数据靠后;在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中,福州、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强化执法联动作用,依法查办6起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案件,其中4起被总局选为典型案例公布,对违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专项行动期间共刊发典型案例3期(共30个),我省7起典型案例被总局采用并公布,相关宣传信息被“学习强国”、“中国质量新闻网”等平台转载。 上半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中查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立案3349件(含简易程序案件)、结案2772件、罚款金额4197.85万元;案值50万元以上重大食品安全案件5件;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6本,从业禁止15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78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案件数1728件。泉州、福州、漳州、宁德等地在查办案件方面,立案数、结案数、罚没入库等各项主要指标居全省前列;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继续保持较高的办案效能,立案数、结案数、罚没入库等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宁德市市场监管局立案数、罚没数同比实现双增长;南平、龙岩、三明、莆田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办案主要指标下降明显。 五、下半年执法办案工作要求 结合上半年执法办案工作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办案工作认识,下半年的执法办案工作,将围绕以下六点展开: (一)关注重点领域执法,突显执法效能 继续围绕今年市场监管重点工作部署,紧扣党政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重点领域的执法,从严查处一批危害公共安全、人民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执法办案力量,提升执法素质 注重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执法办案培训、案件研究交流、典型案件分析、局所联动、建立执法办案指挥调度机制等多种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实操水平,以解决人少事多、能力不足等问题,确保下半年执法办案能力有明显提升。 (三)落实专项执法工作,加大查办力度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要求部署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专项行动、“铁拳”行动、“联合双打行动”和“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专项行动,加大对食品药品案件、质量违法、侵犯消费者权益、反走私综合治理、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知识产权、广告违法等案件的查办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执法行动的材料,确保各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 (四)努力发现案件线索,拓展案件来源 扩宽案件线索来源的深度、广度,增强发现各类违法行为线索的能力。加强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横向信息沟通,及时从受理举报、日常监管、排查整治、监督抽检、新闻媒体曝光等途径,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发现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执法人员“传帮带”作用,在实践中培养年轻执法人员挖掘案件线索以及案件查办能力。 (五)强化案件录入管理,确保数据准确 加强对“案管”系统录入数据的管理和检查,新立案件及当场处罚案件一律及时在“案管系统”中录入,保证案件数据的时效性;提高执法人员对“案管”系统操作熟练度,减少差错率,确保案件数据的准确性。 (六)推进行刑衔接工作,提高执法效率 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联席会议、专案研究、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案件查办等方式,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视情况提请公安机关介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逐步建立联合查办违法犯罪案件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通过建章立制,推进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