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福建省药品监管局紧紧围绕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责任,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力维护福建省食品药品市场秩序。9月2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十个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提醒经营者引以为戒。以下为宁德的一个典型案例。 2020年7月6日,宁德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宁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依法到宁德市实验学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行为,7月8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该校食堂采购人员于2020年6月2日在未查验生产商、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以及其他合格证明的情况下,从宁德市洋尾疏菜批发市场以10元/kg的价格购进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2日的腌萝卜块1包(1.5kg),6月3日被宁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监督抽样时抽取了0.75kg,剩余的0.75kg该校食堂经过拆包分小量后以4元/份(0.25kg/份)的价格售卖给本校师生用餐食用,货值金额24元,违法所得4.5元。 该学校采购腌萝卜块时,未查验生产商、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以及其他合格证明,并售卖给学生使用,构成了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一款和第34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宁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4.5元,处罚款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