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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鲜鸡蛋、金鲳鱼中检出禁用兽药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8 13:15:02    分享到:

12月18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第42期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此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2大类食品,包括,共抽检144批次,其中合格142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1.39%。

福清市滨江幼儿园采购的餐饮食品鲜鸡蛋(批号:2020/9/10)恩诺沙星检出值达66.8μg/kg,经复检仍保持初检结论。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 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产蛋期家禽中禁用。恩诺沙星超标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添加。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

永泰县双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金鲳鱼(批号:2020/8/25),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检出值达2.3μg/kg,按规定不得检出。



呋喃唑酮代谢物属于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规定其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消费者若长期食用含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官网)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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