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近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接到投诉举报,三明市某母婴用品店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奶粉,执法人员当即前往调查核实。执法人员在对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着十二袋(听、盒)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奶粉、米糊),执法人员当场对涉嫌物品进行了查封扣押,并立案调查。 经查,该店是从互联网海拍客代购平台购进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奶粉、米糊等预包装食品进行销售,且未建立购销台账,无法提供对应的进货单据发票。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奶粉、米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相关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没有中文标签的食品,说明食品来源不正规。这些产品未经检验部门检验,质量无法保证。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候,一定要查看中文标签,保留相关交易凭证,为日后维权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