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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吻神器”真的“神”吗?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许树科 陈小燕 发布时间:2021-07-12 16:37:36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近期,厦门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广告监测平台,发现厦门某公司在两个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同一款糖果广告中,宣称“接吻神器!含一颗,把病菌杀死在口腔!口臭,幽门螺旋杆菌都没了,连汗液都飘香”,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电子取证、突击现场检查和询问调查,发现涉案公众号中,几十页广告洋洋洒洒、图文并茂,普通糖果仿佛就是“神药”一般。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众号主不仅没吃过产品实物,连见也没见过,更提供不出与所宣传功能相关的任何证据。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公众号主立案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查办中。

据悉,这是“铁拳”行动开展以来,综合执法支队继旅游、汽车、房地产、特种设备、食品、化妆品等领域案件查办后,又一新拓展的案件领域。“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群众身心健康。“铁拳”行动重拳出击,严查不法广告市场主体,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消费提醒:《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消费者要谨慎选购宣传治疗功效的产品,切勿病急乱投医。对于“神医”,要敢于说“不医不医”,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寻求治疗。对于“神药”,要懂得说“不要不要”,要到合法合规的药店选购药品。如果选购的产品为保健食品,请认准“蓝帽子”标志,并上“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上进行查询。

法律链接:案件中的公众号主可能面临厦门市场监管局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处理:“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综合执法支队 许树科 陈小燕)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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