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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发布违法广告 被罚20000元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14 13:02:03    分享到:

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当事人在公司大门外墙上发布自行设计、制作含有“万圣糖果趴”“万圣夜鬼混派对”“等你来鬼混!”用语的户外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关于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三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2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20000元。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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